欧盟反垄断前途不明:穷追不舍的新规与伺机反抗的受惩者
其次,随着新的立法覆盖的部门范围越来越大,欧盟自身内部也可能会产生分歧。有些希望该标准(定量与定性兼具)只约束大型平台,即谷歌、苹果、Facebook和亚马逊等;而其他则希望采取更宽松一些的标准,如此一来,覆盖的公司将达到20多家,包括Airbnb和Booking.com。 法案施行仍存变数 而在欧盟内部,维斯特格监督数字技术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布雷顿则在去年十二月才被任命为欧盟委员会专员。维斯特格和布雷顿之间也关系紧张。名义上,维斯特格在欧盟委员会内部要比布雷顿高出两个等级,但布雷顿近来在数字议题上出尽风头,一定程度上引来科技巨头监管负责人之争。 欧洲议会议员 伊娃·梅德尔 “监管目标众多以及特定政策工具管辖权的争夺战等等,可能会导致这一切陷入困境。”Cleary Gottlieb的竞争合伙人尼古拉斯·利维说。Cleary Gottlieb这家公司曾代表过谷歌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 但是,即便欧盟内部在立法草案上能够达成共识,新规定仍需提交欧盟部长理事会和议会进行讨论。批评者担心,新规定可能会被削弱,最终仍将缺乏有效实施的动力。 立法草案一旦提交至欧洲议会,保加利亚的欧洲议会议员伊娃·梅德尔将直接参与草案的讨论。她说,政治口角可能会导致新规定“不尽如人意”。 “达成共识没那么容易。”她说,“别忘了,当初大型科技公司是怎么左右选举的,还有英国退欧又是如何发生的。你可能会认为这一切来得已经够晚,一些欧洲议会议员会希望尽快通过立法。但我们也可能会引入糟糕的立法。” 她说,尽管市场需要监督,但试图通过新的规定来限制大型科技公司。 梅德尔称:“不会自动孕育出”欧洲版的谷歌或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如果抱有这样的幻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米兰的一名智能手机用户 比利时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教授菲利普·马斯登也提醒说,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会对数字市场上的小型企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新的规定可能会“束缚”大型平台的创新能力,反过来可能会损害希望使用这些平台的公司。 马斯登也是费曼那份报告的共同作者。他继续说:“有些小型企业对于加入苹果和亚马逊的平台感到十分幸运,因为这些大平台具有光环效应,他们可以接触到全球市场。他们只需要在抱大腿的时候谨慎选择,比如向科技巨头割让多少对自己业务机会的控制权。” 尽管有这种种的挑战,尽管对诉讼案的缓慢进展感到失望,但是Idealo的首席执行官皮奇仍然对监管带来公平的竞争环境抱有期望。 他说:“市场上没有真正可以抗衡科技巨头的竞争对手。”皮奇的这番话,意指市场需要监管,以持续推动创新。 皮奇继续说:“欧盟消费者仍在那里,欧洲仍旧是一个重要的市场。我认为这一切为时不晚。”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