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基建:支持PUE值低于1.25、上架率高于65%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优先将新基建领域企业纳入金融辅导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推出优惠利率专项信贷方案,创新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担保方式。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发挥龙头企业对上下游的辐射带动作用,延伸新基建金融服务链条。推动新基建领域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特别是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支持到“新三板”、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山东证监局、青岛证监局) (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新基建重点项目库,择优列入省重大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等省重点项目。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对实体项目建设,在相关要素资源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实行“拿地即开工”、能耗指标省级收储等激励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利用现有区域性、行业性大数据中心开展灾备中心建设,支持资源共享、互为备份,实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事业单位数据灾备全覆盖。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重要新基建项目全部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监管,确保新基建与网络安全技术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强化信息收集、使用、分析、共享等全链条安全管理,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关键数据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1月3日印发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