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文:加快5G规模组网建设,2022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200亿元
1.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开展人工智能企业树标提质行动,集中力量在智能控制、图像识别、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湖北优势企业集中的领域,加快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优势企业和特色品牌。对人工智能领域优势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加快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加大在研发平台建设、重大技术攻关应用、高端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优势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2.深化创业企业培育。以双创示范基地为载体,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对创新创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引进一批国内外创业孵化资源,搭建人工智能领域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人工智能众创空间。引导创新创业载体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焦自动化控制、地理空间信息等优势领域,孵化培育和发展人工智能创业企业。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促进人工智能企业发展。 3.加快领军企业引进。充分发挥湖北高等院校众多、人才资源丰富、发展空间大等优势,利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平台,提高湖北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吸引领军企业来湖北发展。支持全球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湖北设立研发机构,重点跟踪国内外计算机视觉、智能算法、智能芯片、机器人、智能医疗诊断等领域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在湖北建立区域总部、创新中心、孵化基地和“双创”平台。坚持省市联合、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重点项目签约落地。 (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按照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分类布局,围绕人工智能产业链和创新链广聚发展资源,打造产业集群新高地。 1.布局产业发展空间。紧密结合湖北现有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构建以武汉为中心、襄阳和宜昌为副中心的湖北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辐射圈。打造武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依托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等试点示范区,开展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推动武汉成为人工智能技术策源地和领军企业集聚地。发挥襄阳和宜昌的副中心作用,做好武汉创新成果的落地承接工作,充分利用襄阳装备工业优势以及宜昌在旅游、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基础,加快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试点示范。推动其他市(州)成为人工智能特色发展的重要节点,着力打造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特色突出、产业互补、区域协同、共创共享的人工智能发展新业态。 2.打造光谷龙头基地。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健康、智能产业等主导产业的先发优势以及人才、技术、资本、企业等要素资源密集优势,通过招引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军企业、联合共建高水平人工智能研发机构等方式,重点围绕信息、健康等优势产业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转化,着力将光谷建设成为集前沿研究、成果转化、创业孵化、融合发展于一体,具有国内一流竞争力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等院校和重点企业研究力量,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紧密协作,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人机交互、医疗诊断等领域的融合应用,组织开展创新试验,形成示范效应,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 3.构建创新引领示范园。布局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群,支持襄阳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园建设,支持各市(州)基于大数据、云计算、车联网、自动驾驶、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广泛开展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教育、家居、网络安全、智慧养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路径,推动人工智能成果转化、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在示范园区内积极培育人工智能优秀企业,集聚高端人才等创新要素,发挥示范园区引领带动产业发展的作用。 四、营造开放创新发展生态 整体提升人工智能行业创新支撑能力,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研发成本,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研发平台,搭建数据开放平台、开源开放共性技术平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要素等创新资源集聚。 (一)建设协同创新研发平台。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人工智能企业建立有利于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新型研发机构、概念验证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平台,支持高校、企业申报国家级科研平台,促进人工智能前沿核心技术和应用技术开发研究。面向全球精准引进一批人工智能领域世界先进水平科研中心、实验室等国际高端研发机构。抢抓一批高科技龙头企业第二总部落户武汉的机遇,建设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合研究中心等平台载体,积极承担人工智能重大项目,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高地。鼓励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 (二)加快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针对制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数据孤岛”问题,探索建立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放自有数据、提供数据服务,引导形成安全、合规、高效的数据共享开放体系。联合骨干企业建立基础数据资源平台和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云服务平台建设,增加基础语音、视频图像、文本音频等公共训练数据量。统筹利用大数据基础设施,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探索建立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为人工智能研发和广泛应用提供海量数据支撑。支持研制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技术与标准,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监管制度,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数据交换。 (三)建设开源共性技术生态。支持开源开发平台、开放技术网络和开源社区建设,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开源软硬件省级基础平台。探索利用“揭榜挂帅”机制,搭建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关键共性软件的技术攻关和硬件的研发。以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牵引,构建人工智能开源共性技术体系、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和全方位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各类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在武汉“首发首秀”,支持在地标性区域建立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展示体验中心。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同的新型产业生态,支持企业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建设强化学习技术研发平台,为新一代智能机器人、智能工厂、网络安全、人机交互等技术提供基础设施支撑。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