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照片三分钱一张应聘简历五毛一份 谁来为个人信息泄露负责?
对于草案的公布,肖飒对记者分析称,首先是在管辖上,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拥有了长臂,也就是所谓的域外效力,在技术革命的当下,跨境侵犯个人信息的事件日益增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跨境效力可以为个人信息提供用力武器。其次是与民法典衔接,明确个人信息的内容,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内容是法律良好实施的前提。最后是在负责部门中,指明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这样可以避免交叉执法中的效率低下可能。 “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更加精准、更接地气、更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刘俊海对记者表示,现在有很多平台及企业主管部门引入电子政务的技术,但是对个人信息保护仍然存在漏洞和盲区。刘俊海对记者举例称,其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验证手续的过程中,也曾遭遇过电信电话骚扰。一般电子政务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本人办理,验证程序一般需要与第三方验证单位进行合作,但是第三方验证的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值得关注,要注重生物识别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的保护。 如何平衡数字化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 数字化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信息泄露问题也层出不穷,从现有法律和监管层面,有哪些措施可以防止和规范此类行为? 刘俊海表示,首先,希望接触信息的互联网平台、电商、社交媒体以及其他APP软件开发商等慎独自律、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打造信息友好型企业治理体系和内控体系。要做大数据,大数据来自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坚持合法、正当、必要、保密、安全的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随意获取个人信息。 第二,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能失灵,希望个人信息保护法强化监管措施,加重行政处罚力度,密切处理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的衔接机制,引进协同共治机制。 第三,要完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机制,要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把个人信息保护的篱笆墙越扎越牢。 随着时代的前行,数字化是不可抗拒也无法抗拒的时代趋势。关于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肖飒认为,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说:首先是个人层面,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出台为公民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打下了基础,在利用数字化便利个人生活的过程中,公民必须坚守权利意识,谨慎选择,对自己的每一次点击行为负责。 其次是各个市场主体,每一家企业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必须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明确保障公民个人信息的义务。一方面合理收集、使用公民信息,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便利其他社会成员,形成双赢,另一方面制定规范合理的行为章程,防止内部出现为了利益而罔顾责任的个体。 最后是行政监管层面,执法机构需要积极行使职权,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最为可靠的后盾便是行政机构,最后的避风港也正是行政机关。必须由多部门,多角度,多层级共同建立维护个人行为,防范信息泄露的完整体系。 朱巍认为,主要的措施包括立法和技术等方面:首先是立法,现在从“一法一决定”,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再到《民法典》,再到刑事法律体系和国家网信办出台的这些年的新规,构成了一个以往“一法一决定”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第二从技术角度创新,比如现在很多的地方使用了区块链技术,无法篡改且使用有痕迹。第三,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依法严惩,违法必究。除此之外,在侵犯个人信息方面,比如“人肉搜索”等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都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素材来自互联网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