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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罗永浩是不是真的体面?

发布时间:2020-10-14 03:12:47 所属栏目:政策 来源:互联网
导读:访问: 阿里云推出高校特惠专场:0元体验入门云计算 快速部署创业项目 文章作者笔下的罗永浩充满了“理想主义情怀”的个人色彩,也收获了大批读者好评。有网友评论称“虽然老罗追梦没有成功,但是他给了所有追梦人勇气”;甚至还有人评论称自己读完这篇文

访问:

阿里云推出高校特惠专场:0元体验入门云计算 快速部署创业项目

文章作者笔下的罗永浩充满了“理想主义情怀”的个人色彩,也收获了大批读者好评。有网友评论称“虽然老罗追梦没有成功,但是他给了所有追梦人勇气”;甚至还有人评论称自己读完这篇文章眼睛红了,被文中的老罗感动的热泪盈眶。

罗永浩本人也转发该文章,并评论称“罕见的、离真相最近的媒体稿之一”。

欠债还钱,体面人罗永浩:

已还清4个亿,将拍《真还传》

老罗作为中国互联网鼻祖级别的网红,从来不缺乏话题点。从曾经的“干干净净挣钱”到后来打造“情怀”手机的工匠精神,罗永浩备受粉丝推崇。

如今,“倔强”这个标签恐怕来自老罗打造的“欠债还钱”人设。

9月23日晚,罗永浩在脱口秀大会上宣布自己6个亿的债务已还4个亿,并且想在还清后拍一部纪录片,名字叫《真还传》。

罗永浩此举想必也是其“倔强”的基础,相比“下周回国”贾跃亭来说,身背巨额债务但勇于努力还债的老罗自然口碑大好。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老罗值得称作“体面人”。

重新定义“体面”

一、老罗真还了4个亿?

但是,这份“体面”恐怕只是徒有虚名,老罗本人可能并没有还那么多。

首先,回到2019年11月3日,老罗首次被“限高”那天。

较真:罗永浩是不是真的体面?

当天晚间,罗永浩发表题为《一个“老赖”CEO的自白》文章。在这篇文章中,罗永浩承认自2018年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欠下6个亿债务,并且老罗签署了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一个多亿。

值得注意的是,这篇文章中提到锤子科技已经还清3个亿左右的公司债务,罗永浩也已各种方式筹款帮助公司还清其中数千万。

其次,2020年9月23日老罗在微博上与网友互动时曾透露,欠银行的部分不到一个亿,已经还清。

因此结合这两条信息可知,罗永浩口中的“还清4个亿”, 可能是包含了之前“自白”一文中公司还清的3个亿,即:

2019年:总债务6个亿=公司还清的2亿多+罗永浩个人担保一个多亿+剩余债务

2020年最新情况:罗永浩声称还清4个亿,则有:

老罗个人还款额=总还款4个亿-公司还清的2个多亿=1个多亿

因此,严格来说,罗永浩本人可能最多还了1个多亿,与个人承担债务额相当。

二、“替罪羊温洪喜”

人们日常生活和大部分媒体报道中,在描述一个人欠的债务往往不区分债务主体。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人还是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一旦出现欠债则统称为“某某负债”。

以罗永浩债务问题举例,锤子科技欠债6个亿,其中老罗个人担保1个亿,近日有关罗永浩债务问题相关报道均为“罗永浩欠了6个亿”,但并不区分债务实际构成和债务主体。

所以罗永浩“欠债6个亿”这个问题深挖之下,很多事情便浮出水面。

通常意义上的“锤子公司”并非只是一家公司,而是分布在北京、上海和成都的多家公司组成的“集团”。

其中北京地区的有:

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永浩

成都地区的有:

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成都锤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永浩

成都野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畅呼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上海地区的有:

锤子科贸(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温洪喜

上述这些公司,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全部都是罗永浩,但是2018年底时,大部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全部变更为温洪喜。

目前,老罗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只剩下两家,分别是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锤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其余这些公司法人则全部是温洪喜。

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债务依然存在。那么出了债务危机,法人代表必须要承担责任。

较真:罗永浩是不是真的体面?较真:罗永浩是不是真的体面?

罗永浩退出一系列锤子科技相关公司后,自然而然的规避了企业债务问题。这点也可以从罗永浩和温洪喜身上背的“限高令”看出。截至目前,罗永浩已经不存在限高令了,但是温洪喜却有近40条“限高令”。

体面人自然要还钱,但是在债务来之前将责任置之度外,不知道这还算不算体面。

老罗真的体面吗?

对于罗永浩到底体面不体面这个问题,有知乎网友列举了有关锤子公司债务纠纷的十个案例,得出结论老罗不仅不体面,还非常“鸡贼”,三言财经特选出部分案例核实。

一、公众号图片侵权案

该案系原告杭州鹅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锤子科技于2015年10月28日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社交平台中使用了原告享有专有权利的一张摄影作品,因此将其诉至法院。

然而锤子科技辩称涉案文章内容是为了说明该摄影作品独特性,且文中已标明来源;锤子科技强调,因锤子科技拥有广泛订阅用户,文章阅读量已超10万+。通过文章推送,使得涉案图片作者扩大了知名度,实际上属于受益方。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锤子科技赔偿原告杭州鹅湖文化传媒1000元,并负担原告律师费以及公证费等费用。

点评:能把侵犯知识产权辩解的如此清新脱俗,体面人做事果然不一般。

二、锤子科技拖欠装修款案

该案系原告四川康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康宏公司)与被告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锤子公司)、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锤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原告康宏公司起诉要求锤子公司和北京锤子共同支付工程款733500元以及逾期违约金。

2017年9月1日康宏公司同锤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康宏公司承揽其西南大厦8楼和世贸大厦15楼办公室装修工程。

2017年12月7日锤子公司、北京锤子和康宏公司签订世贸大厦、西南大厦两份《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约定锤子公司原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移给北京锤子。

2018年6月就工程最终增项康宏公司向北京锤子发出竣工结算申请。

2019年3月6日,康宏公司与北京锤子签订《债务处置协议》,北京锤子欠康宏公司工程款共计733500元。

对此,锤子公司未参与答辩,而北京锤子认可康宏公司对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但不认可北京锤子应支付违约金。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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