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综合管理,本市将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测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电力、热力、汽车制造、教育等行业18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完成了3400多台套耗能设备的能效现场测试,发现了922台套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有效促进重点用能单位规范节能管理。 二、2020年现场监测重点领域 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号)“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的要求,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29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现场监测。 三、组织开展方式 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上述29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现场监测。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作为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现场监测的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现场监测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月27日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完成现场监测报告的整理、评价及分析。 四、工作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现场监测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级节能监察部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开展现场监测的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现场监测机构应按时保质提交现场监测报告。市级节能监察部门对报告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现场监测实施单位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2020年现场监测实施单位名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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