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总裁马斯克,这次搞出了霸道到火星的互联网用户协议
有的 app 无限制扩大授权范围,你用我的 app,不仅要同意和 app 相关的条款,也要同意一些和 app 使用无关的条款,例如 Starlink(星链计划,卫星互联网服务) 项目的条款,当前只提供地球范围的宽带服务,却要用户现在就承认火星的「自治权」。 几年前,新浪微博因一次服务使用协议更新事件,遭到大家口诛笔伐。协议中,微博要求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 点击几年前这个问题下方的微博协议链接,会跳转一个独立页面,更新后的协议已搜不到问题所描述的条款 . 图片来自:知乎 为了正常使用微博,大量用户不得不同意条款,比起和大多人普通用户无关的内容版权归属问题,隐私问题更受大家关注,但也仅停留在「关注」这个层面上。 ▲ 截图为几年前微博用户所提供的信息,最新版微博协议里也有类似的条款 . 图片来自:微尘(知乎) 有人调侃,互联网时代,隐私就是用户给免费产品付的费。 和资本博弈,用户天然弱势 聊到这个话题时,有位朋友说了 TA 的理解: 去面馆吃面,老板提前作了说明,顾客必须使用面馆提供的餐具才可以提供服务,这也符合商场制定的卫生安全和不允许强买强卖的规定,如果顾客不接受这个条款,老板有权利拒绝提供服务,合理合法嘛,顾客不能强买,可以离开这家面馆,换下一家面馆。 这个逻辑对,也不对。 对的前提是,商场里面有充分竞争且数量够多的面馆,不对的地方在于,如果商场里只有这一家面馆呢? 如果商场里这家面馆通过各种操作挤垮了其它所有的饮食店,目前商场里没有第二家饮食店呢? ▲ 商场里如果只有一家饮食店,恐怕告示就不是「不会拌面者,请到别处吃面」那么简单了 如果商场里绝大部分提供各种服务的商家都有类似的格式条款呢? 如果不去这家商场解决需求,我们就无法和同时代的人们保持一样的生活水准甚至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社会关系呢? 最终,顾客只能去商场里解决社会需求,大部分商家又都有精心设计的「完美合法」的格式条款,用户要么接受,要么出局,除此之外,别无他选。 ▲ 脱离移动互联网,基本等同于脱离如今的社会 . 图片来自:Rami Al-zayat(Unsplash) 如同现在的移动互联网,我们会发现一个悲观的事实,如果把智能手机上所有 app 的用户协议都拒绝了,智能手机会变得和十几年前的功能手机没什么太大区别,而脱离了移动互联网,可以说不少普通人的生活会变得寸步难行。 一个引人深思的故事 我给持有「面馆论」的朋友也举了一个例子,和 TA 的故事不同,这件事是真实发生的。 南美洲国家智利几十年前因为各种原因,政府把部分城市自来水的运营权卖给了跨国水务企业,交给市场自由发展。跨国水务企业通过游说国际组织和当地政府,成功把人类用水这种生存必须的行为,定义为市场需求行为。 一开始,跨国水务企业是「友善」的,良好展现了服务意识,及时解决了居民的一些诉求,同时运用自己强大的资本和市场手段不断提升市场份额。 可是当它们垄断自来水市场份额时,立即换了一副嘴脸,不合理涨价、无视居民的服务诉求、拒绝给不答应公司不合理条件的居民供水,很多贫困家庭甚至无法用上维持生活所需的清洁水资源。 ▲ 在珍贵的水资源面前,居民只能对不合理的价格和条件说我愿意 . 图片来自:Jouni Rajala(Unsplash) 和互联网协议一样,智利的自来水供水是市场化的行为,用户不愿意「出不合理的价」或者「无条件同意水务企业开出的条件」,水务企业自然「完美合法」地有权拒绝提供服务,至于用户的用水需求,「大可以自己解决嘛,只是稍微辛苦一点,自己走上几公里挑水喝,这也有利于锻炼身体」。 你看,一切「自愿公平」,又「完美合法」。 应对蚕食比应对鲸吞更考验智慧 互联网是极度开放的,也是极度封闭的。 互联网的开放体现在竞争环节,互联网技术、形态和模式的飞速发展给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竞争环境,也产生了很多监管真空地带,客观上有利于互联网企业低成本试错和创新。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