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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广电5G将由三家主体各自运营?

发布时间:2020-08-07 13:23:32 所属栏目:推荐 来源:DVBCN
导读: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通信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按照4大方面、15项举措对职能部门、广东广电网络、南方电网、广东移动、广东联通、广东电信、广州珠江数码、深圳智城天威等相关企业单位分别确定了各自的分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通信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按照4大方面、15项举措对职能部门、广东广电网络、南方电网、广东移动、广东联通、广东电信、广州珠江数码、深圳智城天威等相关企业单位分别确定了各自的分工。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广电网络、广州珠江数码、深圳智城天威这三家企业实际上均为广电网络或相关企业。其中:珠江数码主要负责广州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维;智城天威为天威视讯参与投资的新成立企业,为深圳地区广电5G的未来运营主体,天威视讯为深圳有线电视的运维主体;广东广电网络则负责除深圳、广州外的有线电视网运维。三方之间无直接股权归属关系。

按照广东方面给出的这些任务安排来看,广东省内负责广电5G的主体将会是三家了,广东广电网络、智城天威(代表深圳天威视讯)这二家先前已经各自公开确定了方案,珠江数码竟也会成为单独承接的主体。

关于广东省内广电5G与“一网整合”的复杂状况,之前的多篇文章已经做了相关说明,详细回顾可参看:

“一省一网”难以形成,广东省如何对接“全国一网”?

深圳广电5G方案编制完成,正协同中国广电推进部署

深圳广电5G新运营主体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

广东广电网络公示“一省一网”工作情况

广东广电网络出资33亿成立股份公司,参与对接“全国一网”股份公司

广东省这次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只是相当于做了分工安排以及任务大纲,根据其中的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出台5G基站专项规划,届时也希冀能关照到广电5G的三家主体会如何分工安排。

以下为“若干措施”的详细内容:

关于加快推动5G网络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20〕78号),把握5G技术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新动能,建设数字广东、网络强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推动建设规划衔接落地

1.将5G基站专项规划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8月底前,各地市人民政府完成审批本地《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0—2022年)》,9月底前出台5G基站专项规划。各地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原则编制5G基站专项规划,并定期编制基站专项规划的实施计划。对于新建或改造的建筑物,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应考虑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东铁塔共建共享需求,将基站专项规划中关于基站数量与规格等空间需求内容落实到规划图则中。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征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对经依法审批的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所明确的基站天线、设备、电缆、光缆及配套设施,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详细规划中合理安排用地。9月底前,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东铁塔规划专家纳入当地规划专家委员会,参与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论证、审查等工作。

2.推动新建建筑物与基站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地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基站站址列为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建筑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各环节的必要内容。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将通信管线、配线设施、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等所需的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等通信设施和电源、空调、天线位置、天面空间等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于新建的地铁、高铁、城际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及大型车站等交通干线与枢纽场站,由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东铁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项目业主提出接口和空间预留标准及要求,交通设施与基站等通信设施同步设计与建设。2020年9月底前,各地市铁塔公司派员入驻各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开展相关图纸审核等工作。

3.简化基站报批报建流程。2020年9月底前,各地市制定“一站式”基站监管流程,对基站施工建设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已纳入基站专项规划的基站站址,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程序及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东铁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基站建设计划,对设计方案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划管理要求、面积指标真实性、设计图文一致性作出承诺后即可启动建设。

二、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建设

4.明确免费开放范围。2020年9月底前,各地市制定发布公共资源开放目录(包含单位名称、地址、开放资源内容、联络员、职务、电话等信息)支持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每年定期更新目录,开放目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直驻粤单位、具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企业(含驻粤央企)等办公场所及所属产权物业。

(2)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公办教育机构的公共场所和所属产权物业。

(3)医院、保健院、卫生院、疗养院、卫生保健所、门诊部等各类公办医疗机构的公共场所及所属产权物业。

(4)公园、广场、公共绿地、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文化体育、人防工程、应急避难等公共场所及所属产权物业。

(5)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市道路及其防护绿带、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地下综合管廊(沟),以及机场、港口、车站、服务区、码头、渡口、内河航道及岸线、通航建筑物、路灯、道路指示牌、公共视频监控、龙门架等公共设施。

(6)其他公益性场所。

在不影响自身业务正常运行和安全的前提下,上述场所和设施的空地、楼面、外墙、杆体、管道、槽道、共用机房、楼层天花、强弱电井、电梯竖井、楼梯过道、地下停车场等资源应免费开放支持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并为入场施工、电力引入等提供便利条件。除了配合建设的必要成本等费用以外,不得对基站、室内分布系统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占用费及所有租金性质的费用。中直驻粤单位、驻粤央企、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非公共场所和非公共物业亦可参照此标准执行,由双方协商确定。

5.明确公共资源开放流程。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基站建设,各地教育、科技、住建、交通、文旅、体育、卫健、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分别负责协调本系统单位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基站建设。2020年9月底前,各有关单位指定一名基站建设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免费开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业主方自收到各基础电信企业及广东铁塔建设基站所需空间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并为入场建设、后期维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三、统一基站相关费用标准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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