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回一元时代的共享充电宝 你还爱吗?
因为从投资角度看,起初两三年,会加大力度去培育、拓展市场,张毅分析师解读道,“当成长到一定阶段以后,资本是必须要收割的,到这个时候,靠的恐怕就是运营本身,再过度依赖资本的投入显然已经是不行的。” 同时,共享充电宝作为新生事物,它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定价如果过度自由,会给市场带来潜在风险,还是要特别注意消费者的反应和需求。 “如何定价,如何涨价,还是要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监督,不能太过于自由。”郭小明律师认为,作为共享经济企业,也应当从市场规律出发,从消费者的切身感受出发,实现互惠共赢,才能长远发展,以免作茧自缚。 李学军律师也提醒共享充电宝的经营者要特别注意消费者的心理感受,涨价与否必须明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对消费商品的价格具有知情权,为此,共享充电宝的使用价格应该向消费者明示。如果经营者在消费者使用了共享充电宝后且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条件下‘偷偷涨价’,就涉嫌欺诈,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可见,共享充电宝越来越贵是企业的调价“自由”,但消费者愿不愿意用也是他们的“自由”,能否用一时的“自由”换消费者长久的“自愿”是经营者不得不深入思考的问题。 (应采访对象要求,张媛、许笑均为化名) (编辑:应用网_阳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